烟台市全面强化民营企业用地保障 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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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三年行动方案”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和《烟台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主要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
用地难、用地贵一直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发布会上,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于琳介绍了烟台在保障民营企业用地和政策支持方面的措施。
于琳表示,近年来,烟台市全面强化民营企业用地保障,通过创新机制、优化供给等一揽子措施,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从重点项目保障、用地审批清单制度、新兴产业用地政策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用地保障力度,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实施“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以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工作为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依据,对列入国家、省“大盘子”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指标进行保障。同时,按照政策要求,允许符合拿地条件、急需开工的重点项目,采取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方式保障用地。
推行用地审批清单制度。实行流程再造、审批前置,让政府代替“企业跑”。在社会投资类土地出让前,结合“多规合一”要求,形成“一张清单”,将原来由用地单位在开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的各项审查审批手续前置至供地之前由政府统一完成,在供地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其中产生的评估、评价、普查等费用全部计入土地储备成本,由各级财政按分工列入年度预算,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效率,减少企业负担。
探索新型产业用地政策。进一步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开展新型产业用地(MO)试点工作,从土地功能适度混合、土地出让价格优惠、突破传统工业用地控制指标限制等方面尝试制度创新;同时通过严格实行项目“双准入”制度和加强履约监管,防止新型产业用地的房地产化,确保通过较低价格取得的新型产业用地真正用于新型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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