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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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烟台市总林长签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的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各有关部门锚定目标任务,打造生态共美的绿色家园。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按照山东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要求,推动科学造林和森林经营,全面实行“落地上图”精准造林,筑牢鲁东低山丘陵屏障区。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依法严格保护林地。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禁止毁林开垦或以各种名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行为。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落实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采一补二”和分级管理要求。积极拓展林地后备资源,确保实现林地保有量规划目标。

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长岛国家公园创建。深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湿地公园管理,守住湿地生态安全边界。扎实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增强生物多样性。

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火源管理规定,推动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巡查管护体系。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标准体系》加强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强防灭火装备物资储备,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坚决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高防控工作质量和效果。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防控目标任务。

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资源案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抓好森林督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群众举报等发现涉林问题查处整改工作。

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大力宣传植绿爱绿护绿的典型和经验,营造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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