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讯: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烟台市出台多项政策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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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13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烟台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报告有关情况。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科长姜艳艳介绍,近年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租购并举、筑牢为民服务基础,助力缴存职工尤其是青年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为缴存职工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提供了全程保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科长姜艳艳

姜艳艳介绍,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放宽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的缴存条件、提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提升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租房提取额度等9项惠民利民政策,还制定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上很早之前就开设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等提取条件以及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有这些政策措施为缴存职工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提供了全程保障。

姜艳艳表示,租购并举这些举措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带来了明显成效:去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额86.51亿元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提取这些住房消费类提取合计占比达到了72.2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比达到96.46%。从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来看,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18%,90-144(含)平方米占76.36%,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从公积金贷款主体来看,主要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和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的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申请贷款的占比达到99.5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7.59%,贯彻落实了“房住不炒”的根本要求,有力支持了缴存职工租购并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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