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无废城市”创建 烟台市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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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
1月17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烟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会上,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介绍,烟台市计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刘平介绍,烟台虽然不是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先行一步、走在前列”。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烟台市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专项规划》《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区从宣传发动、健全机制、配套设施、收集运输等方面入手,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由点及面推广。2022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逐个区制定指导意见,各区完善领导体系和工作架构,安排专项资金,引进第三方运营团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2年底,市区1157个居民小区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布设分类投放点6540个,四分类垃圾容器4.45万个,建设垃圾分类亭及智能化设备2500个,配备分类运输车326辆,垃圾分类指导员871名。厨余垃圾日收运处理量提升到430吨,增幅150%。市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60个。下步,将根据创建“无废城市”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按照《烟台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研究制定2023-2025年三年行动计划,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拣、转运设施布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实现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市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会同相关部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广“光盘行动”,源头减少餐厨垃圾。指导各区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比例。对公共机构食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厨余垃圾全量收运,逐步将居民小区厨余生活垃圾分类收运。2023年,市区厨余垃圾(含餐饮行业的餐厨废弃物)日收运量预计达到550吨,较2022年增长幅度20%以上。到2023年底,实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收运的小区达到30%以上;2024年底,达到4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指导莱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小绿桶”模式、“三定一督”模式,并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广覆盖。其他各区采取引进第三方、市场化运作等推广模式,未来三年按照居民小区数量70%的目标,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指导、智能监管、积分奖励等多种措施,逐步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分类投放准确率。力争2023年底市民参与率达到50%以上,2024年底达到70%以上,2025年底达到9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0%以上。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学校等公共机构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推动市区面上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等举措助推烟台市“无废城市”建设走深走实。